现代政治体系中,非常常见的虚位元首和实权首相的搭配,看上去是似乎是追求绝对程序正义导致的没事找事。
其实这是在长期的政治活动中形成的,用来明确责任和义务归属的经验,当然说是合理甩锅分锅的经验也行。
在政府首脑不能代表全体国民的时候,确实可能会出现反对党官员拒绝效忠的情况,因为对方本来就不是自己的领袖。
还有反对党上台之后,直接拒不承认上届政府首脑签署的协议和法律的情况,因为对方不能代表全体国民,自己当然不接受啊。
一个民选的虚位元首,就可以避免大部分类似的情况,最起码对方真要干的时候得另外专门找个理由。
这种元首虽然是虚位的,但却是全民选出来的,代表的是整个国家,而非某个政党或者某届政府和内阁。
当然,如果全民直选的总统就是实权元首,同时直接对全体选民负责的话,就没有这些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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