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大概的意思,第一条:从今天开始不经莫晓蝶的允许不准叫她老婆,不能有过分亲密的动作。
第二条:所有决定无关大小,都必须和莫晓蝶商量。
第三条:二十天之内解决陆家决定举行婚礼的问题。
第四条:半年之后,如果莫晓蝶还是不能接受陆晨旭,陆晨旭必须主动签字离婚,放她自由。
这是个粗略的草稿,莫晓蝶看完之后有些疑惑:“为什么是半年之后?还有,你怎么解决伯母要我们举行婚礼的事?”
陆晨旭看着她,语气中透露着哀求:“你放心,我会想办法的,只是我现在不能告诉他们真相,我怕奶奶受不了,也怕度度和沫沫接受不了。晓蝶,求你给我半年时间,如果半年后,你还是对我没有任何感觉,还是坚定自己的不婚主义,那么我一定会签字,放你自由的。”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退出阅读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haimabooks.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