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晚低低地“嗯”了一声,又笑了笑,说:“那部手机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我用那部手机录了一些当时唱的歌,但是导不出来,也舍不得扔,就一直用着。那天我拿出来,纯粹是为了捉弄追着我的记者,没想到被人抢走了。”
想到那天,叶晚突然有点儿感谢那个记者,如果不是他的话,她肯定进了席殊的门,取了礼服后就陪周南明参加宴会去了。她感慨:“那估计是我喜欢的第一个记者,哪天见到了,我要好好感谢他。”
“你很讨厌记者?”
“也不是。”叶晚小口地吃着红薯,因为嘴里嚼着东西,所以说话有点含糊,“好的记者当然不讨厌,因为他们报道事情的真相。偏偏有些记者喜欢胡说八道,更可气的是,一些人还信了。”叶晚说完又安慰自己,“算了算了,我的老板说了,这样的事情最好不要搭理,歌手嘛,都是用作品说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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