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听槐树妖所说,那家地主还算是比较良善,地租收的比较低。
当地的一个混不吝的地痞无赖,与这家人起了冲突,不知道怎么了竟被他得了手,反杀了这家地主。
杀人本是大罪,但是那人把地主家的地契都拿了出来,分给了村里的人,所以当官府来人的时候,他们都说不知道。
再加上那个时候官府自顾不暇,捞钱的捞钱,跑路的跑路,哪里还顾得上这里,就连那黄姓人家的财产有没有人继承也没有问,就这么走了。
等后面世道稳定下来,清政府派新官员接替那已经跑路的官员。
这间事早过了好久,村中人都得了好处,所以都默契的没有外传,这件事就怎么不了了之。
新来的官员哪里是干事的,只晓得在城里使劲的捞钱,案件从来不看。
乱世,那天不死个百十人,十几个根本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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