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律,购买贼赃者,赃物被原主认出,物归原主。”
身体的原主人,不愧为太学生。韩青在他的记忆中,随便翻了翻,就找到了一条最为妥当的判案依据。
既然先前周癞子拿出了交易文契,上面还盖着官府的大印,就不能再随便改口,说大黄牛是通过其他途径得来。
按律,大黄牛归还于侯张氏,在乡间宿老的监督下,重新烫上标记,并在官府重新备案。
周癞子从牙行买了贼赃,可以打官司向牙行索赔,弥补自己的损失。
但是,牙行位于县城,不归金牛寨巡检所管辖。所以,接下来周癞子是自认倒霉,还是真的去找胡老六打官司,韩青没理由过问。
同理,周主簿给交易文书上盖印,是被狡猾的胡老六给骗了,还是另有其他隐情,也不属于巡检所管辖范围。
在理念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十一世纪大宋太学高材生的强大记忆力,和二十一世纪私家侦探的老辣,简直是完美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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