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仁杰放置好枪,准备狙杀。
人一喝酒,反应慢不说,脑袋瓜子还不好使。就算被击杀仆地,旁人还以为喝醉了,不会怀疑。
他的狙击枪上又装了消音器,应该能在九个人察觉到之前,全部将这九人干掉。
他甚至规化好先杀谁后杀谁。
威力大的重机枪与便携式导弹那四个人先杀,剩下的拿冲锋枪的五个人后杀。
重机枪的子弹是能穿透他藏身的树干的,导弹更不必说。
只要把重武器的人干掉,便可躲在树后边,从容的将拿冲锋枪的干掉。
他选定好目标,正要开枪,突然想起一件事来,暗呼侥幸,因为后怕,背上的都渗出汗来。
对方少了一个人。
狙击手呢。
这些特工小组是来干什么的?来杀反政府武装头目的。
想要在万军之中取敌首脑,肯定是狙击枪好使。
倭国再蠢再笨,也不可能让拿冲锋枪或者重机枪的去杀一个人吧。那样不是自杀吗?能得到取敌首脑的目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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