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老套吧?
为了家族而女扮男装的女主角,遇见了倾心的男主角,经历了种种磨难,最后幸运的得到了特赦令,终于可以还卿红妆甜蜜厮守在一起……是的,我承认,真的真的很老套。
但是,我却偏偏那么那么的喜欢呢。
经历过磨难痛苦的幸福才最甜蜜;而一个可以帮助你、与你携手一起度过难关的男人又是多么多么的罕见与难得?
我喜欢这些美好到奢侈的幻想,我喜欢写这样先苦后甘的故事,让满满的温柔都从字里行间溢出来,即使不能感动别人,也要感动我自己……
瞧,我其实是个多么任性的人:P
流光的稿子一直写了足足六个月,从寂冷的深秋写到春风来时,故事的背景也由原先的4月更改为酷寒的雪天,本想取名为《有狐》,词出诗经,又与男主角的名字相符,但和清歌漫商量过后,还是改为了《流光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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