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沈充冲入州城之前数日,王允之便早已经率众返回了琅琊乡里,且从容的分批将掳掠而来的资货运回了乡中。
诚如他此前对王愆期所言,他本身是不在意这些财货的,南渡以来王家便在势良久,且乡资未失,这些储蓄还是有的。
之所以还要冒着道义上的指摘和打草惊蛇的风险这么做,一来是因为眼下王导还在,王云是也不能太过大量的动用族产;二来则是加固和庾翼之间的同盟关系,唯有共同为恶、互执把柄,彼此才能养成默契;三来主要还是为了打击以沈氏为首的吴人。
忙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其实真正掳掠所得并不多,尤其其中大部分都被王愆期带回了历阳,王允之所能分到的不过在七八百万钱之间。
这一批资货,他也并没有尽数收入囊中,首先做的便是分赃。大凡涉于此内的乡众,无论是直接参与作战者还是提供补给掩护并情报支持的后勤人员,俱都雨露均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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