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华算是国内最早的一批经纪人,九一年开始给一些歌手做经纪人,当时的音乐圈是内容走在制度的前头,极少人意识到经纪人是什么。刚出来做经纪的时候,她口袋里只有八百多元钱,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着一只包到处转,是典型的“皮包公司”。
到了九三年的时候,在陈道敏的邀请下,王景华转入影视经纪当中,开始利用自己之前结交下的人脉关系,成为明星们的经纪人。
经纪人的收入主要按两种方式划分:一种是直接参与明星收入的分成,是经纪行业的白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而且这个分成没有确定的标准。王景华就是这一类。
简单来说,经纪公司与艺人有二八分成的,也有三七分成的,甚至有五五对分的,而经纪人再从佣金中拿相应的提成。明星身价不一样,经纪人的收入也就有悬殊。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haimabooks.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