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金洪恩是陆启明的贴身保镖,但是他却很少出手!
因为,陆启明太能惹事了,而且记性还不好!
惹完事之后,没过两天,他就忘记了!
一天到晚,不是跟那个闹翻,就是跟这个闹翻!
就连走在路上,看到一个趴在地上乞讨的乞丐,陆启明都要将人家乞讨用的破盆破碗抢过来,甚至还要对乞丐进行搜身,将乞讨的所有钱都抢个一干二净!
有一次,陆启明遇到一位乞讨的老太太,陆启明竟然对一位老太太动手动手地搜身。
老太太不堪其辱,一头撞死在街边的垃圾桶上。
见到老太太死了,陆启明竟然还朝着老太太的尸体,洒了一泡尿,并且骂道:
“老东西!有手有脚的,行动利索,干点啥不好!就算去给餐馆里洗个碗、摘个菜、拖个地,也是靠自己的双手挣钱!
竟然伸手给别人要钱!太不要脸了!别人的钱都特么大风刮来的吗?凭什么给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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