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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法不容情,法亦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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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胜兀自愣神时,距离颍川百里外,一名持剑青年,正在楚地暗查着各地的失田情况,并开始试推行‘使黔首自实田’。

不过。

推行的范围并不广,也未曾引起他人注意。

......

学室内。

下午是令史昌的课。

自从秦落衡等人在狱衙那边触了事后,令史昌就再也没有带他们去体验‘试为吏’了,所有的课程都在学室授习。

令史昌作为法官。

他讲的最多的还是案件。

通过一起接一起的案件,让他们逐步加深对律法的认识,也逐步掌握和熟悉《封诊式》的书写。

同时。

也让众史子知晓法官的重要性。

令史昌说道:

“法是大秦立国根本。”

“法官则是维护法制的核心人物。”

“目下朝廷的法官体系是这样的,咸阳设有三名法官,分别位于朝堂、御史府和丞相府,各地郡县也各设一名法官、法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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