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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花魁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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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罗罗们处得知,今晚凤阳兰秋馆选花魁,依赵魁的禀性,必去捧场。

秦墨打算在兰秋馆杀赵魁!

当然,兰秋馆作为凤阳数一数二的青楼,寻常的贩夫走卒根本没资格进去,于是秦墨去了百货大楼,买了一套昂贵的西服。

这个时代,东西方文化交流频繁,西服也走进了上流社交场合,穿长袍的人越来越少了,富家公子哥和官宦子弟,多数穿西服。

不比前世,西服已经沦为了金融保险的工作服,真正的老板很少穿西服了。

一套黑类条纹西服,花了秦墨两千银宝,又用五百银宝配了件白衬衫与黑皮鞋,然后花五十银宝把头发理了下。

寻常人家,几十银宝省一点,可以支撑一年的开支,而秦墨只是一套行头,就花了两千五百五十银宝,不过到底是一分价钱一分货,不仅帅气精神,年龄方面也相对成熟了些,如果说他的职业是给死人化妆的,谁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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