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
天顺三年。
霸州。
永阳县,县衙。
“这只母羊是草民买来的,养在家中已经有三个多月了,而这厮却是说这只母羊是他的,这分明是在贪草民的羊,大人,请您一定要为草民做主啊!”
“你......你,你分明是在胡说八道,颠倒是非!这羊明明是我的,怎么可能是你买来的!大人,请您相信草民啊!草民说的句句都是属实啊!”
“你才是颠倒是非,大人,草民有证据可以证明这只母羊就是草民的,大人,您看,这母羊的肚子下有一块烧焦的痕迹,这是草民前些天不小心烧到的。”
“你......你,你这无耻之人,这怎么可能是你烧的!明明是我家那小子用火棍不小心烧到的,我还为此狠狠地揍了一顿我家那小子!”
“大人,您不要相信他呀,他说的话句句都是假的,草民说的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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