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颜色,应该是红色的。
博特原先是这样认为的,他不讨厌战斗,不恐惧将自己的生命放置在最危险的时刻,与死亡相伴。
他原先厌恶的,是生活中的琐碎。
在与家人相处时,博特家族的每个人都害怕着博特。
博特的原名不是博特,他只是喜欢用家族的名字称呼自己。
尽管博特家族的人都下了地狱,他也不会忘记那些日子,那些在死亡前徘徊,杀与被杀的生活。
那是博特的常态,想杀了他人,也想让其他人杀了自己。
但幸运女神总是照顾着博特,他受过贯穿的枪伤,也被敌对帮派俘虏过。
他都活下来了,直到博特在被追杀时,遇到刘易。
他臣服于那个男人的血腥行为,他臣服于那个男人读懂他眼神时的残忍。
博特找到了生活的新意义,为BOSS做事,贯彻正义。
是的,博特认为,刘易的正义,就是他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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