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风闻奏事”,就是举报人可以根据传闻进行举报,不必拿出真凭实据,也不署名。
意思是你骂人可以不负责任!
宋仁宗“发明”了“风闻奏事“的制度,也就是说谏官可以根据道听途说来参奏大臣。此例一开,台谏官员与执政大臣势如水火,而皇帝却在一旁偷着乐。南北朝期间,封建监察制度又有
一项重大的发展变化,即,御史有权“风闻奏事“,又称“闻风弹事“。
史书上有关御史台官僚风闻奏事的记载相当多,试举数例:如《昭明文选》卷40“弹事”栏载南齐永明年间,御史中丞沈约弹劾王源与满氏联姻、受满氏聘钱五万事,即因“风闻”;《梁书·萧颖达传》,御史中丞任劾奏征虏将军萧颖达非法征收生鱼税,亦根据“风闻”;《梁书·王亮传》任劾奏尚书左丞范缜“附下讪上”,还是“风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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