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雪润的第一个官司,是替他的老同学辩护。
老同学是他还没转学到六中之前的同学,特殊班的聋哑人。因为母亲的缘故,丁雪润对这个群体保持最大的善意,他又会手语,还能读唇语,更不会瞧不起他们,所以他才能跟这个群体做朋友。
丁雪润还没毕业,很少会有人选择请一个还在读书的法学生来做辩护律师的——哪怕他已经通过了司法考试。
这件事说来也是阴差阳错。丁雪润是回老家过年的时候,听见亲戚说起这个同学因为抢劫被抓的许大山,才忽然记起这个人来。
“他抢了人一千块现金,还有一部手机,然后把手机卖了。”
“他一个聋哑人抢钱来干嘛?”
“不知道啊,他又聋又哑的,谁也不知道他抢钱来干什么。他家里也没几个人了,不过听说已经认罪了,过了上诉期就要判刑了,两年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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