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筝喜欢法律。
把事情都制定好章程,然后按章程办事,多妥帖,比起传统的靠君子道德维持的人治妥帖多了,人治,同一种案子,能给你判出一千种结果来,并且排个顺序的话,一千种结果能从罪不可赦过渡到无罪。
结果各异还不是最无语的,最无语的是,人治之下,办事不给钱或是没有人脉就别想办事,其中有人脉是最稳妥的,不然即便给了钱,事情能不能办好也得看对方人品。而按章程办事,肯定不可能完美,却至少比人治好,按着章程来,哪怕别人想中间捣乱,难度也比人治高,贵族人治的自由发挥主观能动性太强了。
辛筝年幼时随着辛襄子一同审过案子,记忆非常深刻,那也是辛襄子第一次认真的看自己最小的孩子,与自己的孩子产生冲突,并叹息她生得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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