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有的规定,中外合资的企业中方必须具有控股地位。
当陈清雅选择做房地产的时候,跟众合合作就是如此。
这样做的好处是以极快的速度找到了最合适的合伙人且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市场,同时还能立刻得到开发地块的项目。
但是当众合大厦落成之后,就会有另外一个问题出现。
那就是人家众合成立地产公司只是权宜之计,主攻方向并不在地产。当众合大厦盖好以后,众合的这些人会撤走的。
但她是想做地产的呀。
所以,众合的人走可以,但壳儿得留下。
了解了她的想法之后,杨林沉吟了下说道:“你要是能解决合规性的问题,我没有意见,哪怕众合地产直接卖给你也无所谓。”
“壳还是要留下的。”陈清雅知道完全抛开众合也不现实,所以才提出了两成利润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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