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难道要等着他的私生子,分走路家的财产吗?”
路四婶眼中闪过了嫉妒和怨恨:“与其便宜了小三,那还不如便宜公司的股东们。”
现在的婚姻法之中,私生子也是有权利继承财产的。
她才不要,让属于自己孩子的钱财,被人分走一大半呢!
在场的人,对路四婶是有人心疼,有人幸灾乐祸也有人事不关己。
当然,在她说“便宜公司的股东们”时,大家又对她带有赞赏。
“不错,老四家的说的对,与其便宜别人,不如便宜我们这些股东。我们念在老四家的这么懂事,也会善待你们一家的。”
其他的股东们纷纷表扬路四婶。
有了路四婶赞同罢免路四婶股东身份的开端,路二婶就算是再怎么不甘愿,也无可奈何。
她没有一票否决权。
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属于她的那些钱财,全都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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