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二世元年,八月初九,仲秋,这是沛县亭长刘季落草芒、砀山泽之间的第二百九十四日,也是后悔的第二百九十三日。
没错,落草的第二他就后悔了。
想当时,始皇帝还是个活蹦乱跳的好皇帝,骊山工程也正在收尾,沛县轮到一次外徭,主要任务也就是在骊山外围种种树,运运土。
刘季心慕内史繁华,向县尉自告奋勇,请押运乡里去往骊山赴徭,可不知谁人传谣,去骊山的徭役皆不得回,得陪葬在陵里。
乡里们吓坏了,押运途中纷纷逃亡,待行到丰西泽一带,一百多饶队伍只剩下不足三十人。
秦律是很讲道理的。
徭役将阳,对徭役而言就是将阳,可对押阅主官而言,却是无能,不任,对他这种介于循吏和官吏之间的虾米,这两个词就意味着他得留下来修陵,而且还是以刑徒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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