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培尔坐在马车中,身边就像以往一样,只有罗兰菲尔。
罗兰菲尔不知在桌上写着些什么,而旁边那个五大三粗的女仆则不断地把罗兰菲尔已经写好的一叠一叠的信盖上蜡封,然后装起来塞给外面的快马驿卒。
而伦培尔手中,则把玩着一把精致的匕首,这是他从费迪南德十一世的藏品里,找到的为数不多的好东西。把手握起来十分舒服,匕首本身的长度也正正好好,不算柄的话刚好有手掌的长度。一把锐利且耐用的匕首,是可以很轻松的切开滋油的羊肉那酥脆的表皮的,当然,也能切开别的什么东西。
比如信封。
罗兰菲尔拿过了伦培尔手中把玩的精美匕首,割开了手中一封信的信封,把信拿出来一抖,读了起来。
“谁啊?”伦培尔拿回自己的匕首,顺手从桌子上的果盘里拿了个苹果,削了皮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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