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格坐在马背上在树林中前进着,马蹄在那白皑皑,犹如地毯的积雪上留下一个又一个的脚印。
马儿吐着热气,不是打一个鼻响,似乎是在抱怨着天气的寒冷。
这是一匹冷血骟马,性情温顺,不会因发情期而耽误事,这正和佩格的意愿。
为了补充自己干瘪的钱袋,他不得不接受委托,让自己生活下去。
他来祖玛的目的,一是生存,二是寻找法师踪迹,人类的区域已经很少能够看到法师了,就连术士、巫师和祭司也都消失不见,因此他将希望全部寄托在这个传闻以包容为主的大城市。
从古至今似乎只有人类对法术的造诣较深。
虽然精灵族天生就会一些法术,但他们只能读懂最基础的皮毛。半兽人和矮人崇尚冷兵器,认为法术只有懦弱的人才会学习。
而龙族相对来说就会有些特殊,他们会喷吐火焰,冰爽或者盐酸,那是他们与生俱来的能力,而且他们只有在巨龙形态时才能使用这个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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