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锦沉默了一会,像是终于鼓起了勇气,他看向了陆灵夕说道:“如果时总还活着,我当然不会走,我太佩服时总了,我甚至发誓,这辈子哪怕当条狗,都要跟着时总混,因为他是有才能的人,我愿意诚服于他,只可惜,他没了,我跟的是有能力的时总,要是公司没有了时总,对我来说,这里的意义已经没有了,所以,我只能选择离开,我也没想到,大家跟我的心情都一样,因为时总走,大家都要解散,所以,抱歉了。”
敢情,这家伙这是视昱眠哥哥为偶像,因为认定的是昱眠哥哥这个人,所以,昱眠哥哥不在的话,他就觉得这个公司没人能让他信服的了?为此,才不愿意给公司再效力。
这虽然是对时昱眠能力的一种肯定,但是,这一个个兔崽子是不是太年轻、太沉不住气?或者说句难听点的,他们根本就是太小看陆灵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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