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戳中了她最大的痛处。
虽然主人说过情非得已时可以做出某种程度的显目行动,但那是说在假扮千金小姐与女仆时有需要的话。
触犯法令会受到调查,甚至可能连伪装工作都被揭穿。换句话说这样做可能会直接引发严重风波,导致主人所不乐见的显目行动。
安娜不认为这个粗野的男人有多少学识,但他讲话充满了自信。这么说来,应该是有人教了他一点常识。这样一想,他的振振有词很可能有其根据。
现在没有目击者,问题很简单。只要暴力解决就行了,不过就是在这里增加一具喉咙割破的尸体。
不过,那是逼不得已时的手段,是只有为了达成自己主人的目的时才能行使的最终手段,不能为了这个萍水相逢的女性轻易动手。
既然如此,对这名女性见死不救,才是正确的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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