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陆可馨哭够了以后,她才说道:“我爸妈说了,如果我要是和你在一起的话,他们就不要我这个女儿了。”
“我肚子里已经有了你的孩子了,我不可能不要这个孩子的,所以我跟我爸妈说了,我要和你在一起。”
“他们估计是舍不得我,所以也只能妥协了,买房子的钱他们给我们,但是你必须要写借条,三年之内还清。”
“还有,我爸妈说……我们在一起是他们为了外孙,所以我们暂时不能结婚,更不能有婚礼。”
“就是……就是买了房子以后,我们两个人住在一起,不可以有结婚证,而且房子还要写我……哥哥的名字。”
也就是说房子的钱慕樊给,但是房子归陆可馨的哥哥所有。
慕樊花了钱,结果房子不是他的,是陆可馨哥哥的,他未来大舅子的。
更重要的是,慕樊还不能和陆可馨结婚,只能算是同居,什么时候得到陆可馨父母的认可了,什么时候才可以结婚。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haimabooks.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