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田良也知道,小夏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他的。
那么他就不用出于责任、道义甚至是同情心也好,内疚也罢的种种原因,而背负起逃奴的身份,带小夏离开了。既然小夏的孩子不是他的,他就可以大方的跟小夏分开,顶多是被人指指点点的说些闲话,但是更多的是要小夏去承担她不贞的这么一个结果。
既然田良没有了会被小夏逼着,一定要带她离开,一定要成为逃奴的理由,那他,也就没了一定要杀死小夏的理由。
何苦又再杀一个人,然后去掩盖本来自己可以摆脱的命运?
这一点,说不通。
“田良杀小夏,一定还有别的理由。可惜廉赫只看到了田良掐死小夏,却没有看到之前,田良袭击小夏,切开她身上的伤口种下那些见鬼的种子,甚至,廉赫也没有看到田良对小夏施暴......”我说,加上刚才我所证实的,小夏下身的伤处,没有留下男人特有的味道。所以小夏被侵犯的这件事......不可能是男人所为。排除了男人,那么行凶者......是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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