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妖死在自己手上,秦珍怔了好半天才恍回神,现回头想想,实在险得很,差一点,差一点就变干尸了。
卫末说过,杀了血妖有丰厚的奖金可拿,会有多少银子拿?
秦珍后怕完了,又想起这件顶重要的事,心里兴奋得恨不能现在就飞回去讨赏。
唔,她要养家,自己没能耐发家致富,金手指空间跟鸡肋差不多,她到这个时代,从头致尾都在打这梧桐山的主意。
还好,脖子上的疼意提醒她,血还在流,她摸了把,满手的血,秦珍赶紧找东西止血。
这回比不得上次,梧桐山里,血腥味很容易吸引野兽前来,她赶紧站起身,待要离开,眼睛扫到一地的动物尸体,可惜了,血妖只吸血,那老虎的皮可是保存的很完整。
还有狼皮鹿皮,可都是稀罕物,拿来卖,肯定能换不少银子,不可浪费,不可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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