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描述的事情,很简单。
三个年轻人,跳楼自杀了。
都在酒吧附近的翠庭大厦。
这三个年轻人,互相认识,而且关系很好,经常在一起玩耍。
接连在一个礼拜内跳楼自杀。
三人的家都在不同的地方,但是,三人在不同的晚上,在家人没有察觉的情况下,深夜出门,爬上翠庭大厦,然后跳楼自杀了。
三个年轻人,分别叫做王志强,何涛,赵波。
三个年轻人的父母都声称,自己的孩子绝对不可能自杀,这件事情绝对是有问题的。
林庸有些不耐烦,“这样的案子,不该我们管吧?”
向师德开始解释
王志强的家里颇有势力。
母亲家里是做生意的,身家有个十来个亿。
这件事情,本来转不到通灵人集中部西北分部,但是因为王志强家人做了一些活动,就转到了这里。
所以,向师德接下了这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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