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造意人,是否为本案中的妻子,指示,授意私家侦探去获取其丈夫信息。这类案件中,私人侦探一般是要被判刑的,而妻子对于丈夫行踪,是有一定的知情权的,阻却了责任。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换言之,如果一方不忠实,另一方可以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保护婚姻。而调查的具体行为方法均由私人侦探实施的,目的是也牟利,只罚私人侦探,不罚妻子。”
“原来是这样,你上次帮着客户调查丈夫的行踪轨迹,开房记录等,是冒着很大风险,一旦被当事人清楚,是可以追究你的法律责任,你也是能够被判刑的。”
“你是客户介绍来的,我就照实说,我上次已经询问了那位小姐,如果目的是为了敲诈或者陷害丈夫,那她将与我是共犯,因为主观都是恶意的,手段与目的都已经违法。但最后,那位小姐选择了自己亲自出马,虽然手段不太恰当,但基于妻子的特殊身份,是不构成犯罪的,丈夫对此有一定的容忍度,唯有手段出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被法律制裁。”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haimabooks.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