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是永康二十八年的七月三十号,也是李家村村民在厂子里上工发工钱的日子,到了下午快下工的时候李得斌抱着一个木箱子走到厂门口摆放好的桌子边,把手里的木盒放在桌子上。
厂房门口,好多村民都等在了那里。
李得斌:“等会我跟勇儿两个人一起给你们发工钱,工钱我们都已经给你们包好了,念到名字的就上来领工钱并在桌上的名单上画勾来证明你已经领过工钱了。”
李勇从木盒子里拿起一叠纸包,“李福生!”
李福生听到自己的名字忙走上前,“到!”
李勇把手里的纸包递给李福生,“在这里画勾。”
李得斌:“陈福森!陈福林!陈福木!……”
好多村民拿到工钱都迫不及待的打开手里的纸包都惊呼道:“比我自己算的多了好多!”
李得斌看着村民解释,“这多了的银钱是给你们的加班费,我们这一天的工钱就是四个时辰的钱超出的算加班。”(四个时辰等于八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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