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过后,皇帝做了四件事。第一,告太庙。到太庙祭祀祖先,汇报这次的火灾,皇帝因为自己的身体不佳,整件事交给了太子代为处理,第二,皇帝亲自写罪己诏,写明火灾是自己的罪过,愿意承担责任。第三,要求满朝文武三品以上官员,各抒己见,为此次突如其来的大火谏言纳策。在历史上,皇帝因为一场大火而颁发罪己诏是第一次,而临安公主为了复仇不顾一切,做出了不能挽回的蠢事,在这一件事上,她不懂得人情,也不懂得皇帝的心,灵塔并不是普通的佛塔,而是政治的标志,是越西皇族的象征,皇族在那里祭祀,供奉舍利子,风光而神圣,是绝对不可冒犯的。
皇帝做的第四件事,便是惩罚当天纵火的人,虽然大家都知道纵火的人是临安公主,可是她早已被撕成了碎片,谁也不会再去追究她的过错。目光便放在了临安公主府与她同去的那些护卫身上,大部分的护卫都因为与百姓发生冲突而被杀死,仅剩的几名就当成了罪魁祸首被处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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