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啊,老丹尼尔,我为你画了一幅画。尽情感激吧!没人能让我佛洛格免费为他画一幅画!”
咧嘴笑的佛洛格手中握着一把匕首,匕首的刀身上有如水流一般的茶色,那是血流干涸的颜色。他手中还有一张微黄的劣质纸张,上面的简笔画也是茶色的。
由下而上的视角,草草几笔便将贝塔曼街的巷道描绘的五脏俱全,在繁华的街道一侧,有一个微胖的人,他的面部是扭曲的,呆滞的双眼,因为恐惧而拱起的鼻尖,因为震惊而张大的嘴,他的表情充满了不可思议和难以置信。
最神奇的是,这些都是用沾了血的刀画出来的,血液干涸呈现淡茶色,佛洛格由感而发的大作从起笔到现在不过一个小时。因为再过一会儿,这幅血画就会变得漆黑,血液会枯死,变成痂的色彩,那时佛洛格会直接将这幅画毁掉,毫不留情,那地狱般的褐红色调破坏了他所追求的美感,死亡是那么的残酷而无情,生与死的界限是那么脆弱而虚幻飘渺,佛洛格讨厌生,也讨厌死,他喜欢的只有两者之间的交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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