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目前立案系统有调整,原告方当事人电话及代理人电话都要求录入,为确保立案信息真实性,需要代理人提供原告方当事人电话,否则立案及后续工作中可能会存在问题。相信对于各位律师而言,提供原告方当事人电话也是举手之劳,为便于诉讼工作的开展希望各位积极配合,谢谢!”
“可是留了当事人电话,法院相关信息就自动发给当事人了,当事人以为委托律师就不管了,代理律师又没收到信息,迟早会出问题的,法院又说我通知了。那怎么办?”
“怎么会这样?那需要律师对当事人说清楚,有法院信息及时反馈给律师。”
“当事人既然委托了律师,法院就通知律师,即使要当事人到场,也应当通知律师,让律师去通知当事人。如果我的当事人,已经把案子,全权委托给了我,而你们又没有通知我,而是通知了当事人自己,然后让当事人,再来通知我,你不觉得这样,对他来说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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