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江湖神偷盗圣当真的赵帛这还是有记性之后,第三回跟着赵小楼到的方府。
头一回是来见的方卿诚。
见方卿诚那次,印象一直不忘。
原因说出来又俗气又福气:自然是因为方卿诚容色倾城的缘故。
幼年时候的赵帛,尚且背不会关雎,却在头一回见方卿诚的时候,就领悟了何为念念不忘,必因美色。
这世上,所有的见之不忘,都是见色起意。
当然,这意,也不仅仅代表男女之间的心意。
而是一种不知如何用一言半句就可以完整概述的,一种对于被打破认知的震撼。
那掉了一颗门牙的赵帛,仰头望着方卿诚,吃惊张大嘴,连平日里要掩饰自己缺了门牙这件囧事都给忘了干净。
赵帛奶声奶气,声调又稚气又尖锐:“你,你居然比我小叔叔还要好看!你是天上来的吗?是神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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