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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演法论剑 蛰龙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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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法道场,这是司律堂提议修建的。

云霁认为,人与人之间有所争执在所难免,最开始自己一味制止的方法并不妥当,不如因势利导,借此促进族人修行、和睦。

不能将所有的争端都放在司律殿解决,殿中还有庶务处理。

一般族人起了争端,可请一位司律,叫上若干无关人等,前来演法道场论道。

双方各自阐明自身的观点、理由,互相进行辩驳,由司律进行评判、处理、协调,从而平息争端,避免矛盾在私下里进一步扩大。

若双方有人对司律的评判有异议,可向旁听的无关人等寻求支持。

当支持者达到三分之一的数量时,司律应当重新审理,再有不谐应当另请一位司律。

此举可一、可二,不可再三。

当第三次异议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人支持时,需将具体经过报由司律殿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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