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的合同里写到,甲方的所有决定权在乙方手里,最终解释权在乙方,我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如果你们要辞掉我们队伍包括我的任意的一个人,我们没有反驳的权利?”
闫三看着那个所谓的赞助商,就见那个赞助商点了点头:
“如果[明日]被我签下,我自然要将利益最大化,没有用的队员会换成厉害有价值的,这是人之常情。”
“但是我们队员都是有合同的,合同上明确规定除非队员自愿退出,不然我们不能没有理由的辞退任何一个队员。”
“这个合同上已经写了,甲方在签订乙方之前的所有合同全都全权作废,解释权在乙方。”
闫三冷笑一声。
好一个人之常情,好一个全都作废,好一个解释权在乙方,这哪儿是找合作者,分明是找了一把刀刃架在脖子上,就算砍死也不能有怨言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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