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到这里也算是告一段落了,但有人就是不死心,想出来搞事情。
吴茜V:某些人攀了高枝,就忘恩负义!在合同期内走人也就算了,连违约金都不给,真是白眼狼!幸好自己不用再和这种人共事了!
很快,慕灵就转发了她的这条微博。
慕灵V:茜茜真可怜,摸摸头。@吴茜:某些人攀了高枝,在合同期内……
由于陆蓁的事情还没完全消热,而吴茜也曾在之前的事件当中出现过,她的这条微博一发,人们顿时就想到了陆蓁。
很快,陆蓁曾经是天华传媒的艺人这件事,就被人挖了出来。
【天王老子:前面那个瓜还没吃完,这又来一个?】
【Alice:不过这件事好像是真的,陆蓁的确和天华签了五年的合约,今年才第四年。】
【没有名字:谨慎发言,免得等会儿反转了又自打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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