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铭一直以为,喝过酒的人,思考能力会比平日迟钝,不经意丢掉原本的冷静,理所当然的做出超乎常理的傻事。那些喝完酒在大街上大呼小叫惹是生非的醉汉,早已屡见不鲜。
不知怎么了,自己在喝过酒后,反而变得更敏锐,混乱的思绪几乎在一瞬理顺,明白悬在眼前这只手的含义。如若呆头呆脑伸手去握,造成的后果必然比想象中更加可怕。
可是,这女孩何其聪明,她的原话是“你总不会不认我吧”,而非“你总不会不要我吧”。
——一字之差,完全不同的含义,却又能借此衍生出近乎相同的意义。“认”表示认识,认可,不一定是情侣恋人,也可以是同学、朋友的关系;“要”表示期望得到,谁要谁不要谁这种说法,大抵用于两种关系,一是父母与子女;一是交往中的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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