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筱影当然知道自己的字是不怎么样的,她本就练字不多,当初请的先生也只是教她认,没要求她一定要写。
她刚来时偷懒是其一,想着以后自己做个鹅毛笔便是,练什么毛笔字?
其二嘛,自然就是原身的“病”。
一个呆傻了多年的人,一朝“开窍”就变得好学起来,又是读书,又是苦练书法,这难免让人觉得有些奇怪。
她也是在逐步让周围的人习惯这个自己,所以,她偶尔偷懒,偶尔好学,众人只当她孩子心性,倒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于是到了今日,余筱影才勉强练成了这样的字。
她又不去考科举,字嘛,能认出就行,只要不是歪歪扭扭的,她倒也心满意足了。
至于以后,等大家习惯了这个她,不管她再怎么好学,都不会有旁人觉得讶异了。
不过,想是这么想了,到底是个成年人了,还是会觉得有些没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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