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望路33号——B市的警察局。
颜斐尔躺在长椅上呼呼大睡,陈辞在和司机师傅在一旁被警察问话。
“说吧,怎么回事?”
陈辞在说:“警察同志,我们……”
司机师傅说:“警察同志,就是这个小伙子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强抢民女的。”
陈辞在百口莫辩,只要他一开口,司机师傅就插进去一句。
警察同志问陈辞在:“你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你俩认识吗?”
“我……”陈辞在语结。
“警察同志啊,我是亲耳听到那个姑娘哭着对我说不认识他的。”
“警察同志我们真的认识的。”陈辞在没想到有朝一日他竟然会因为证明不出来认识颜斐尔而被扣在警察局里。
陈辞在问:“照片可以吗?我手机里有我们的合照。”
“可以。”
可是陈辞在摸索了一番也没有找到自己的手机,想来是在抗颜斐尔的时候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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