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斯就这样,当着那位领主老爷,还有他手下的扈从的面儿,徒手制服了一头大野猪。
这引得那位领主老爷手下的扈从们啧啧称奇,而那位领主老爷却是冷汗倒流。
在这位领主老爷的脖子下面,挂着一枚红色玛瑙球,他还有一副不曾示人的面目,李维斯就是来让他这幅面目公之于世的。
一头大野猪,领主老爷跟他的家眷自然是吃不完,偏远山区又缺盐,吃剩下自然也就无法腌制长期保存。
所以那位领主老爷顺水推舟,只留下了野猪身上最好的部位,剩下的全分给了他领地里的农奴。
这样的善举自然是让那些农奴感恩戴德,李维斯也就顺理成章留在了那位领主老爷身边,做了他扈从,专门负责给他打猎。
这样扈从生活平淡的过去了三个月,李维斯的大名也传遍了周边地区,这样一个能徒手杀死野猪,甚至跟熊搏斗的猛士,自然也就引起了,这位领主老爷上家效忠的一位伯爵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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