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血渍,花沅身上的衣裳,同皮肉都粘在了一起,不好褪去。
于是,她直接泡了进去。
梳洗前全身被锦布糊着,还不明显,但这一泡软了,才发现自己这身衣裳,简直就是丐帮长老的打扮,完美诠了凌乱美。
悻悻地把脏衣揭下去,仔细的搓洗着。
她不喜欢血腥味。
估计是在山林时,被荆棘刮烂的。
还好白日里自己为女扮男装,尽量不露出马脚,大热天还穿了里衣、中衣、外衫。
有了三层衣裳的遮挡,如今皮肤只是青紫,并未割破。
哎!也算不幸中的大幸了。
红烛摇曳,铜镜璀璨。
花沅换了一套梨花白的齐腰襦裙,发间插了一对珍珠头花,看起来十分随意。
她对镜自照,觉得自己美得让人无法忽视,恍若仙女。
美得不要不要的,笑得见嘴不见眼。
她对着铜镜里的自己,道“把平庸穿得矜贵,才是最低调的炫耀,天生丽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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