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王守义醒来的时候,他以为他来到了原始社会。
因为周围是身穿皮毛的人类。
三天后,王守义终于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
一个三岁多的孩童,名字叫王阿大。因为发烧魂归地府,被王守义占据了身体。
身体有所恢复,王守义穿着皮毛,光着脚丫下了床。
天空很清澈,蓝的很透,微风送来几朵白云,让人心旷神怡。
空气很清新,带着浓厚的树木气息,混合着花香和泥土的味道。
“大山的味道”王守义念了一句。
小脚踩在地上,冰凉的感觉让王守义很苦恼,没有鞋子穿,不习惯啊。
王守义皱着眉头,看着自己乌黑的小脚,心里嘀咕:“原始社会真的好糟糕,没衣穿,没鞋穿,吃的东西,不是生吃,就是烤着吃,煮的都很难见到。”
“哎,回不去了,我的手机,我的电脑啊。”王守义感慨的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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