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张泛黄的纸,几十年历史,再放几年都能进博物馆做文物了。上面签着陆以诚和孟阡阡的名字,盖着猩红的手印。
那四个条件,如今孟阡阡看着都想哭。
第一个条件,陆以诚和孟阡阡结婚,终身不得离婚。
第二个条件,孟阡阡必须做婚前财产公证。
第三个条件,陆以诚和孟阡阡互相不干涉感情生活。
第四个条件,生一个孩子。
陆老太太摆摆手,讥笑道:“你手上那份协议,我这里有影印件。没有律师签名,你们私下的约定,做不得数的。”
陆以实和陆老太太相视一笑,帮腔道:“谁知道是不是哥的签名,说不定是找人冒充的。”
一旁的律师也回答:“毕竟Z国的法院判了你们离婚,你们这张协议属于口头约定,没有经过三方在场的公证和律师签名,不能算作证据。”
孟阡阡呆呆地看着这张有年代的协议。她当时并没有发现,这张纸的四个条件,都是在保护她。陆以诚是抱着终身护她的目的娶她。那些属于妻子的责任,属于母亲的责任,他已经尽量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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