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体中,一旦去个性化状态出现,个人的行为会较少受自己的个性支配,责任意识会明显丧失,而倾向于跟随调整个群体的状态。
也就是说,若他们过失杀人,很可能把自己看见他人在伤害陆擎天,他们为了表现和群体行为一致,只能跟着照做来解释。
这可以成为过失杀人的依托。程悦的证词可信度强时仍然成立。
但这时还可以回到动机上,侵犯行为的动机,唤醒动机和唤醒水平。从唤醒水平上推翻他们的过失杀人,只不过很难。
过失杀人本来就很界定。
而关于从众导致的跟随整个群体,抛弃个性,表明无自主意识,自然无法判定为故意杀人,这点又分得很细。
在从众上,群体内的人员是真从众,权宜从众还是不从众,需要明确,但明确他们的从众本来就难,这关系到群体的凝聚力如何,群体有无吸引力,还是能实现个性自我发展,能否容许有强主见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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