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是以前,桑月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
她们从小就在孤儿院一起长大,情同姐妹。就算桑月不想跟她合租了,少不得也要问一问她的意思。
因为文馨只是一个不知名群众演员,收入十分微薄,再加上她喜欢奢侈品,偶尔拍一支广告,或是做做网红模特,收入稍高一点也被她用光了。
桑月对她的经济情况也算了解,当初姐妹两人在孤儿院同甘共苦,所以桑月也不忍心她经济条件不好的情况下,还让文馨再承担房租和水电。
因此她们住在一起,房租水电这些几乎都是桑月包的。
她们住的这个小区位置虽然不是什么市中心,可是周围有酒吧有超市也有学校,算得上是一应设备俱全了。
在魔都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房租可不便宜,一个月就要四五千,就算两个人平摊都要一个人两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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