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看,他与社会似乎分的很清楚,社会似乎对他什么好处也没有。
但他生活在这个社会,享受着社会给他的环境,享受着社会给他带来的便利。
就有义务回报社会,就算他不回报,也不会有人把他抓起来。
他自己藏着这门手艺就好,烂不烂在肚子里随便他。
但是他非但不藏着,非但不做些有意义的是。
而且还把他的致幻剂放在广誉大楼的循水系统中,他要让大家的精神和身体都出问题。
实实在在的变态。
但这些比起他其他的罪行来还是相形见绌。
他的妻子,养子,亲生儿子,
那些曾经审讯或搜查过他的警察。
也该是多么无辜?
他为了试验致幻剂的效果,拿自己怀着孕的妻子下手,导致她流产,精神失常。
又似乎良心发现般的,从孤儿院领养回一个孩子。
那个孩子是黎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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