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驰拎着一只兔子的耳朵,向着赤焰山走了过去。
老徐看到章驰的动作,很奇怪地问道:“你上哪里去?”
章驰晃了一下手中的兔子,也是一脸奇怪地回道:“你已经把这一家子都逮住了,相当于灭了这兔子的九族了。怎么?还不解恨?准备刨人家祖坟?行了,见好就收,做人要厚道”。
“厚个屁的道啊,这点兔子够谁吃的?”
五只兔子听起来好像是很多似的,要是家兔呢,也够十个人吃的,但现在是野兔,野兔的个头远没有家兔大,原因就是家兔培育出来就是为了给人吃的,野兔可没有这功能。
所以野兔很小,一般来说身体,不连腿的话,差不多也就成年人巴掌大小,大小也有限。
就这么大点个头,外加一个大脑壳子,野兔哪里有什么肉。
“吃?”
听到老徐说吃,章驰觉得这老小子是魔怔了,家里有牛肉有羊肉,为什么要吃野兔肉,那不是闲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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