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本正经书来瞧瞧。有本挺正经的书里提到“发乎情,止乎礼”,说情爱这个事可以于情理之中发生,但须得因道德礼仪而终止。与我一同摆摊子的十师兄觉得,提出这个说法的凡人大约是个神经病。我甚赞同他。本上神十万八千年地也难得有朵像样的桃花,若还要时时地地克制自己,就忒自虐了。
事后我靠在夜华的怀中,他侧身把玩着我的头发,不知在想些什么。我觉得脑子里那一锅米糊糊还没缓过劲来,仍旧糊着。
糊了好一会儿,迷迷蒙蒙的,猛然却想起件大事。
阿弥陀佛,四哥说得也并不全错,我万儿八千年里头,极偶尔的,确实要粗神经一回。我上九重天来照看夜华照看了这么久,竟将这桩见着他就该立刻跟他提说的大事忘光了。
我一个翻身起来,压到夜华的胸膛上,同他眼睛对着眼睛道:“还记得西海时我说要同你退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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