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很顺利地出了城,就像来时一样悄无声息,在一个偌大的城市呆了五个小时,竟然一个人类都没有看到,丛夏回头看了看高速入口那锈迹斑斑的“汉中”俩字,心中无限感慨。
出城之后,天刚刚亮,众人都有些饥肠辘辘,本打算就地生火做饭,但是这一代的蕨草非常茂密,几乎快要没过他们的腰,他们打算找个草浅一点的地方再说。
丛夏从阿布身上往下看,“这蕨草怎么越走越深,几乎看不到路了。”
庄尧道:“嗯,得有人下去探路,要不该迷路了。”
成天壁从阿布身上滑了下去,去车上找出一个很适合丛林作战的狗腿刀,这种刀的一大优势,就是砍野草特别顺手,他拿着刀,在齐腰深的蕨草里摸索着地上原来的高速路基或者水泥块,以此来判断前方的路。
由于必须配合成天壁的速度,阿布和路霸都必须走得很慢很慢,自从进入蕨草丛后,他们的速度就是步行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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